鑒於歷年來車禍事故大數據顯示,「超速」是導致死傷車禍的主因,「速度管理」已列為交通部維護道路安全的重點政策之一,為提升台61線全線通車之行車安全,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雲林縣警察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於台61線南下車道218K+250m至226K+250m(即麥寮橋頭至台西崙豐路段)易超速路段,共計8公里,建置科技執法-區間測速系統,並將於111年1月31日起恢復測速執法,該路段最高速限為90公里,雲林縣警察局呼籲用路人遵守規定,避免受罰。
過去傳統固定式測速照相,係單一定點測速取締,用路人僅在測速器前減速,即可能避免因超速遭受照相取締;區間測速則是可將速度控制範圍由點擴展至線之測速取締,當車輛通過區間測速起點及終點時,系統將辨識車牌及記錄通過時間,計算該車輛在測速路段距離的平均速率,倘若平均速率大於速限即代表超速。
關於區間測速設備自動校時及資安疑慮,已經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訂定之「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檢查技術規範」和經濟部工業局選任之物聯網資安認驗證制度推動暨認證機構(行動應用資安聯盟)認證之第三方資安實驗室檢定,皆檢測通過。
實施區間測速之起點及終點均設有測速取締標誌「警52」及黃底黑色字告示牌提醒用路人,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時速90公里),隨時留意路旁的交通設施牌面,同時克制油門避免超速受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