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台1甲省道萬壽路一段(東萬壽路309巷-萬壽路一段1275巷)」及「青山路二段(文青路-青山路二段1巷)」所設置平均區間速率偵測系統已於111年2月23日通過驗證,預定將於111年3月7日起恢復正式舉發開罰。
市府交通局考量2處路段為桃園市與新北市往來交通要道,具備車流量大、彎道多、坡度大等性質,路段亦曾因超速問題釀成多起重大事故,遂推動平均區間測速系統,期以「速度管理」達到管理路段車輛行駛速度並減少因超速所造成的事故傷亡。惟因前平均區間測速儀器有時間對時與資安疑慮,後經交通部110年12月底公布區間設備資安檢測要求,2處路段區間測速儀器皆已完成委託第三方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協助(ETC)時間量測檢定,並通過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信研究院資安驗證,符合交通部重啟規範。
市府警察局前已公告這2處列入區間測速執法路段,其速限為50公里,分別為萬壽路一段(往龜山1.2公里、往迴龍1.3公里)及青山路二段(往龜山1.6公里、往新莊1.8公里),各執法路段起點前100至300公尺皆設有警告牌面及速限標誌(字),並於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加掛設置執法起點與終點之牌面,以提醒用路人注意行駛速度。
交通局長劉慶豐強調,本次科技執法的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提升路段安全並改變用路人超速違規行為,呼籲用路人遵守速限,共同創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