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繼110年率先推動全國第一個校園空氣品質維護區斗六市公誠國小後,於111年再續行推動劃設斗六市石榴國中、石榴國小雙校區為空氣品質維護區進行移動性污染源管制措施,經環保署核定施行,為目前全國劃設校園空維區最多的縣市。雲林縣政府於3月10日正式公告,自112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後,燃油機車出廠滿5年以上且未取得最近一次應排氣定期檢驗年度合格紀錄者,禁止於管制時段內進出該空品維護區,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務必依規定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以免受罰。
為持續改善本縣空氣品質、維護縣民與敏感族群身體健康,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已陸續劃設斗六市公誠國小、六輕及雲林科技二大工業區、斗六市石榴國中小等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未定檢機車進入,現場並有科技執法設備與派員不定期稽查,請民眾特別留意。由於石榴國中、石榴國小空維區鄰近斗六工業區,也呼籲工業區內廠商落實員工機車定檢自主管理,共同維護校園周遭空氣品質。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現行法令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之燃油機車,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一次。空維區管制並無針對特定對象加嚴排放標準或禁止進入,機車只要依目前現行規定完成排氣檢驗即可。環保局也會於正式實施前加強對二校師生家長及附近地區居民加強宣導,呼籲學生家長及一般民眾趕快檢視是否已完成機車定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