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振興經濟首部曲的「物調券大放送」,6月20日將迎來第二階段。活動除了延續前一階段的場域外,此次更新增7個小型市場參與活動兌換及消費,而發放地點則增加潭子區、大安區及石岡區等3個行政區的區公所,共有37處公有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及23處商圈,總計77處場域。前階段未能前往兌換、或消費不夠、意猶未盡的朋友,請把握第二階段,兌換後趕緊於端午連假期間遊逛台中各大市場、商圈及夜市!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第一階段活動收到各界正面迴響,成功換得物調券的民眾滿心歡喜立即消費,不論是兌換早市物調券採買三餐食材的婆婆媽媽,或下午至商圈兌換、買衣服、品嘗下午茶的消費者,或晚上兌換夜市物調券並大啖美食的民眾,紛紛贊同活動如同獲得半價優惠的好康!張局長表示,第一階段活動為台中創造至少3千萬元營收。
經發局指出,第二階段活動首日6月20日將新增7處市場,發放50份至120份不等的物調券,如外埔市場、大新市場、平等市場、篤行市場、梧棲第二市場、中德市場及何厝市場,將於下午2時現場發放,使用期限皆至6月25日止。此外,為鼓勵部分尚無公有零售市場的行政區域居民亦有機會兌換使用物調券,前往鄰近公有市場消費,此階段將增加於3處辦理發券作業,如潭子區公所、大安區公所及石岡區公所。
經發局說明,第二階段增加的三處區公所皆以發放鄰近公有市場的物調券為主,民眾兌換後,可前往消費使用。潭子區公所將於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9時,發放豐原第一市場及東光市場各750份物調券,計1,500份;大安區公所於6月20日下午2時發放大甲第一市場與大甲第二市場各250份物調券;石岡區公所則於6月20日下午2時發放豐原第一市場與東勢市場各250份物調券。
經發局提醒,第二階段物調券發放活動自6月20日至6月21日展開,預計發放15萬份,使用時限為6月20日至6月25日。部分場域因配合營業時間不同,發放時間略有調整,請民眾仍應留意各場域公告時間,避免錯失兌換機會。另於兌換時,請民眾務必注意物調券規範,每人每次至多兌換2份,請民眾自備百元鈔,兌換不找零;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物調券於活動期限內視同現金,僅限於券上顯示的場域消費使用,並應於使用期限內消費完畢,倘逾期、遺失或毀損,恕不退費或補發,民眾須注意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