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當地水域遊憩業者將遊客帶進漁福漁港進行水域活動,引發觀光與漁業衝突亂象,為顧及漁民權益及保障遊客安全,屏東縣政府展現改善決心,25日邀集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長陳仕元、警察局交通隊長謝志鴻,各自就權責歸屬,報告相關治理作為。
屏東縣政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長陳仕元表示,目前將漁福漁港連接港外沙灘處施作圍籬設施與港區外沙灘區隔離,規劃漁民專用及供遊客使用停車區域;杉福漁港方面也規劃臨近空地作為機車停車區,增設浮球警示線,避免進入航道影響船舶航行。
海漁所長陳仕元指出,琉球鄉因優越天然地理環境條件,同時兼具觀光價值及漁業發展,卻也因此造成當地停車亂象及違規事件頻傳,因此採取相關措施,呼籲遊憩業者嚴禁將浮具及用品放置漁港內占用漁港公共空間,依漁港法可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有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可核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進行水域遊憩活動應自律,切勿以身試法。
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表示,為改善琉球白沙港旁機車停車場及琉球新候船室機車停車場遭長期占用問題,並提升場內車位周轉率,將於112年8月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管理,因非以營利為目的,採機車每次收費10元,以24小時為計費單位,前24小時內離場免費方式,希望提供鄉親更佳的停車環境。
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指出,琉球白沙機車停車場及琉球新候船室機車停車場實施收費管理,將有助於提升停車周轉率,使真正有臨停需求的民眾有空間可停放,呼籲民眾勿於港區周邊道路違規停車,以避免受罰。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長謝志鴻表示,為了改善琉球鄉交通及強化治安加重執法強度,自112年6月起於琉球鄉規劃多場次交通大執法,統計112年6月1日至7月20日就取締全般違規(全部的違規件數)481件,與去(111)年同期取締182件相比,增加298件,並於週末假期結合監理機關執行監警聯合查緝,持續嚇阻違規及危險駕駛行為,維護交通秩序。
警察局指出,琉球鄉漁港區周邊已於今年7月間由縣政府工務處劃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警察局隨即依規定執法,統計7月14日至20日已取締違規停車20件,有效改善港區周邊交通秩序。治安強化部分,於每週五、六日在琉球鄉易飲酒場所執行擴大臨檢勤務,另增派警力組成快速打擊部隊,展現執法力道與強度,確保琉球鄉治安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