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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財劃法分配不公!臺南市已正式向中央提出三大建議、籲請中央儘速啟動修法

新版財劃法分配不公!臺南市已正式向中央提出三大建議、籲請中央儘速啟動修法

財政部日前已公佈各縣市獲配普通統籌分配稅,惟新版財劃法在藍白立委主導下以粗暴方式強行通過,過程缺乏充分討論,不僅悖離「調劑財政盈虛、均衡區域發展」的立法宗旨,更導致臺南市在六都中,無論獲配總額或增加金額都敬陪末座,嚴重損害市民權益。

臺南市政府表示,新版財劃法將原先「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分組分配,粗暴地改為「本島縣(市)、離島縣(市)及鄉(鎮、市)」分組,將直轄市與縣市視為同一層級,完全無視直轄市在人口密度與經濟發展上所承擔的國家責任。此外,在分配指標上,新版將「營利事業營業額」及「人口指標」占比合計拉高到75%,造成資源明顯集中於北部及工商發達縣市,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

臺南市政府進一步說明,此分配方式對臺南市極度不公,主要有兩大關鍵爭議:

一、南科產值貢獻大,卻無法反映在稅收分配上

經統計,臺南科學園區113年產值高達2.21兆元,是台灣重要的經濟命脈,然而,新版財劃法中的營利事業營業額計算指標,是以公司設立的「稅籍」所在地為準,許多企業總部設在北部,導致南科的龐大產值貢獻,並未真正回饋到臺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中。

二、未將「產值」、「土地面積」及「人口結構」納入合理考量

新版財劃法將資源過度集中在人口與營業額指標,卻忽略了地方在產業特性、土地面積與人口結構差異性。臺南市是全國農業大城,也擁有廣大工業與科學園區,這些產業對國家的經濟貢獻卓著,但現行公式卻無法真實反映地方政府在管理與維護這些產業上所付出的成本與努力。部分縣市甚至在獲配資源後,總額超過其歲出需求,可能造成資源浪費,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臺南市已於9月11日「114年度地方財政會報」中,正式向財政部建議儘速修正不公不義財劃法,並提出三大建議:

一、營利事業營業額應納入「產值貢獻度」:建議將「營利事業營業額」與「產值貢獻度」(例如科學園區、農林漁牧、工業等)各占50%,以實質回饋地方產業貢獻。

二、人口指標應納入「人口結構」:建議將不同年齡層(如0-14歲、65歲以上)及不同產業從業人口(如農林漁牧、工業)以各20%方式納入計算,以反映實際公共支出需求。

三、土地面積應考量「管理成本」差異:建議依照不同類型的土地性質計算比重,例如原土地面積占50%,另50%區分為對經濟有重要貢獻的農牧用地占40%,而林業、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護用地因管理成本較低占10%,以合理分配資源。

臺南市政府重申,中央應正視新版財劃法的嚴重瑕疵,傾聽地方的聲音,進行檢討與修正,避免讓臺南市民的努力與貢獻被持續邊緣化。一個公平、合理的財政分配制度,才是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