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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強 奸14歲長女 狼父監26年打24鞭

(新加坡5日訊)技工獸性大發,兩次在住家強姦14歲親生骨肉,被判坐牢26年和鞭打24下1

這名35歲的華族技工,被控在2014年11月19日及隔年1月9日,兩次在榜鵝一帶的組屋住家強姦當時僅14歲的長女。

根據控狀,被告一次是在女兒上廁所時破門而入,在馬桶上強姦她,另一次則是把她拉進臥房強姦。女兒稱,被告兩個月內強姦她多達8次,地點都在他們的榜鵝住家。

受害少女是被告的大女兒。被告不認罪,在答辯時把女兒形容為「問題少女」,指她經常「鬧失蹤」,因受不了家裡的嚴厲管教,才會賭氣報假案,誣陷父親以換取自由。

經審訊後,被告上個月在高庭被判罪成。

高庭法官李兆堅認為,受害人褲子內側有被告的精液,是使被告入罪的確鑿證據。此外,受害人的供詞可信且內容具體,若非真正發生在她身上,她是無法編造出來的。

李兆堅法官也指被告毫無悔意,其惡行對受害人造成永久性傷害,除了精神上的創傷,受害人也別無選擇搬出家裡,與家人關係破裂。

被告與坐在公眾席上的妻子昨午聞判時都面無表情。被告通過律師表示打算對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訴,法官批准他以6萬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庭審理案件。

母親上庭數落女兒

母親幫親不幫理,為丈夫在庭上數落女兒,對女兒造成二度傷害!

在這起令人髮指的案件中,被告的無恥讓人義憤填膺,母親無視女兒受到的傷害,一味選擇相信丈夫,甚至還在庭上數落女兒的做法,同樣讓人看了搖頭。

被告的妻子,也被辯方傳召出庭供證。這名母親力立挺丈夫,站在證人欄上數落女兒的不是,指責女兒頑固、叛逆。

受害人自揭遭奸八次

高庭法官李兆堅下判時說:「這是一起讓人感到非常難過的案件,一名女兒被自己最信任的人侵犯。儘管被告沒有對受害人使用暴力,但他背叛女兒信任的行徑一樣惡劣。」

審訊揭露,受害人兩次被強姦後,她的男友發覺她悶悶不樂,手臂上也有劃痕,追問之下赫然發現受害人遭父親強暴。在男友和學校輔導員勸導下,受害人終於和盤托出父親強姦她八次。

2015年1月13日,學校輔導員報警並通知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當局安排下,受害人已離開家裡,目前住在收容所。據辯方律師在庭上透露,被告妻子至今仍相信和支持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