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繁體中文 WordPress 網站

新聞

總統府火速公告 12/14起帶疫區肉品入境最高可罰100萬

總統府火速公告 12/14起帶疫區肉品入境最高可罰100萬娛樂城2018年12月12日 22:18

陳儷方

總統府12日傍晚公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公告後3天生效,亦即自14日(週五)起,違法自疫區攜帶肉品、肉製品入境的旅客,適用新法開罰,最高可罰100萬,以提高罰責方式,阻擋非洲豬瘟入侵。

農委會等不及總統府公告修正案,也等不及法案生效,12日中午12時就透過災防系統發布緊急通知,「請勿網購肉品寄送台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這則未來刑責、罰鍰的警訊。

11月30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未依第34條第2項規定申請檢疫者」罰鍰由現行的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提高至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條文後,總統府遲至12日傍晚才火速公告動傳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明顯是在幫農委會趕公文。據了解,立法院也是趕在12日下午才把修正案送到總統府,總統府火速批文公告,配合農委會中午12時發布的全國性緊急通知趕進度。只不過,再怎麼趕進度,也是得等到14日以後違法攜帶疫區肉品入境被抓到,才有可能被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