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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108年固定測速照相取締件數前三大路段 取締件數多達6千件以上

市議員呂維胤今日於議會質詢警察局,指出南市警察局去年共開出54萬6千張罰單,罰單歲入共5億3千萬元,遠高於108年罰單歲入編列的4億7千萬元的預算,超標約5千8百萬左右。要求警察局各路段限速和道路規範需因地制宜,才能真正的徹底改善交通。

呂維胤表示,警察局去年編列的罰單歲入預算為4億7千萬元,然真正罰單歲入為5億3千萬元,遠超出了5千8百萬之多,換算下來增加約10%,十分驚人。

呂維胤進一步表示,扣除掉隨機攔查、手持測速和檢舉達人罰單外,台南市108年固定測速照相取締件數前三大路段分別為:龍崎182線、南區新平路24號和安南區安明路與北汕尾路口,取締件數皆多達6千件以上。前三大路段市區就佔了2名,是否因限速過低不合理?或是駕駛人行為導致的違規?

呂維胤建議,取締最大的目的為改善交通,而非增加市庫。警方應調查、探討上述路段為何違規件數多,各路段的道路速限和規範需因地制宜,避免不合理的限制,才能達到有效的交通改善。

警察局交通大隊翁誌宏回應,各路段的速限都有經過當地相關單位會勘,龍崎182線因屬山區路段,有彎道多、高低落差大的狀況,加上配合高雄內門段的速限,才會限制在時速50公里;南區新平路則是因事故率較高才加以裝設。未來警察局在規範速限和設置道路規範上會更加縝密,讓規範趨於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