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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興達港BOT要8年太久 高市府海洋局將加速於1年內簽約

    高市府在今(109)年4月24日受理民間申請人自提興達漁港BOT案,隨即授權海洋局辦理,該局在5月29日邀請專家學者及市府相關局處,初審已原則通過。該案後續將依程序辦理公聽會、公開徵求其他民間申請人、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會評審出最優申請人、議約及簽約,海洋局已委託前置作業專業服務團隊協助訂定甄選項目及標準並加速推動辦理,若參考申請人規劃內容辦理招商,預計在1年內可簽約。依照目前規劃,廠商在簽約後第1~3年完成第一階段修造船廠的開發,第4~5年完成第二階段遊艇碼頭設施建設。之後則視市場需求開發其他附屬觀光遊憩設施,上述建設完成後將可為興達漁港帶來嶄新風貌。

    海洋局表示,依據目前民間自提人規劃,興達港BOT案採分期、分階段開發,若加上廠商保留後續擴充開發權利,開發時程合計8年。該局呼應市議會氣候變遷小組議員建議,在整體民間自提促參程序中,適時評估及協調,全力縮短行政程序與開發期程,並研議將興達漁港情人碼頭鄰近水域,標租予民間業者投資興建遊艇浮動碼頭,加速完善遊艇停泊設施及環境,也讓擁有小型遊艇及帆船的民眾有船席位可停泊使用。在相關服務設施方面,近期將邀集當地遊艇玩家共同評估設置遊艇吊放天車或設置曳船道之適當位置。

    海洋局指出,興達漁港以「北休閒、南產業」為發展定位,並以「海洋觀光遊憩區」、「修造船產業區」及「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三大分區為開發主軸推動興達漁港之再發展,該港整體規劃已有明確發展藍圖,將配合整體遊艇產業發展趨勢與開發業者需求,進行各項開發建設與活化計畫,展現政府勇於任事之積極態度,也希望民間自提興達港BOT案能為地方帶來繁榮的契機,加速地方與周邊地區的發展。